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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工作

1998-06-13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陈宗立 通讯员 丁松虎 我有话说

本报兰州6月12日电甘肃省委、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分别作出了依法治省的决定和决议,政府和法院、检察院加大了执法力度,使该省依法治省工作驶上了“快车道”。

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克俭介绍,该省的依法治理工作近年来有了很大发展,许多部门已开始实行了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,逐步向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的目标迈进;各行各业在十年普法教育的基础上,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;截至目前,已有10个地州市党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,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党委和人大工作的重要日程当中,有4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。但是,还必须清醒地看到,在法律制定方面,现有的法律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,都难以满足社会形势和需要;在法律实施方面,有法不依,执法不严,甚至滥用职权、执法犯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;在法律监督方面,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。

为此,甘肃省委作出了《关于加强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》,要求根据全省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,以宪法为依据,不断提高立法质量,增强立法的预见性、针对性和可操作性;同时要求,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要突出加强和改善执法工作,并逐步形成国家权力机关、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、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机制。为了切实加强党对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,甘肃省委还决定成立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,由省委书记孙英担任组长,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克俭、省长宋照肃、省政协主席杨振杰任副组长,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。

省人大常委会随即作出了《关于依法治省的决议》,要求把执法放在依法治省各项工作的首位,根据各工作部门和岗位的工作性质、任务和职责,将各项法律法规层层分解,落实到人;要把执法责任制、错案追究制、审理公开制、司法赔偿制落到实处。

该省人民政府、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人民检察院及时行动,根据依法治省的总要求,提出了实施方案,搞试点,抓典型,以保证加快依法治省步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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